招聘不动产登记编外工作人员公告
2018-07-09 10:07:33
根据工作需要,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和岗位
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。其中,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岗位7名,北湖、苏仙乡镇(街道)不动产登记所岗位3名,从事不动产登记的受理、缮证、发证等辅助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爱岗敬业,品行端庄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口齿清楚,熟悉电脑操作,服从工作安排,无违法犯罪记录,男女不限。
(二)应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岗位的,35周岁以下(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;应聘北湖、苏仙乡镇(街道)不动产登记所岗位的,40周岁以下(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高中(中专、中技)及以上文化。
(三)具有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优先录用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。
报名时间:2018年7月 10日—13日(9:00一17:00)4天。
报名地点: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13办公室/504会议室(郴县路城投大厦5楼),联系电话:0735-2362368。
报名方式:只接受现场报名,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,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。现场填写《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》。
(二)测评。现场完成面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。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应聘入围人员。
(三)体检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,通知应聘入围人员参加体检,费用自理。
(四)政审。体检合格后,应聘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村(居)委会、卫计部门和派出所签署相关意见。
(五)聘用。政审合格后,确定聘用人员,进行上岗培训。培训合格后,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期限3年,前2个月为试用期。
四、聘用待遇。
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+绩效工资,试用期基础工资1600元/月,试用期满后基础工资1800元/月。依法办理社会保险,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。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。
五、本公告由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。